保持了沉默。
也就是說,餘燦在我轉述後,她才知她已經沉冤昭雪。她的父母沒有向她
歉,甚至一句事
清楚了都沒有。
她那天很傷心,說自己在這個家就像個客人一般,他們三個才是一家人。
我那天也不覺得我的家庭問題很大了,因為我總是和那些單親家庭比,他們總說自己多可憐,沒有爸爸或者沒有媽媽的。可是他們沒想過有個繼母繼父還帶著自己孩,是多可怕的一件事。人都是自私的,我從小就確信這一點,繼母為了她的兩個孩
,為了利益和父親爭鬥,父親也為了我和我哥與她爭鬥,我們註定兩敗俱傷,終
殘疾。
我從沒想過,像餘燦家這樣,他們之間有個餘姚,餘燦又算什麼。
可憐歸可憐,在她要我和餘姚分開的時候,我還是遲疑了。我想起發小們當時相互間的嘲諷,忘了一個說是和餘燦親過還是牽過手了,另一個極盡嘲諷說自己至少摸過她的,嘲笑對方是窩
廢。
當時聽著他們相互嘲諷我倒是很羡慕,可是如今我這也算吃過好的了,還只是談戀愛,最後落個摸摸拉倒,我還為此放棄一個能解決生理問題的,就很不划算了。
而且這也和之前說的不一樣啊,照她說的“還不如讓你睡好了”。我把事辦成了,還犧牲肉體的
況
,
人基本的誠信呢?怎麼就打折成了談戀愛了。
就算我當時客套了一番,說都是同學,這事交給我好了。那作為中華民族傳統德,三推三讓不能
到,一推一讓總該有吧。我也就是客套客套,她還真就把讓我睡這件事忽略了,還有天理嗎?還有法律嗎?我國法治建設任重而
遠。
或許她就沒打算真讓我睡,就好像她和我那些發小一樣,最後都被玩的團團轉,啥也沒落得。
餘燦見我不說話,知我否決了她的提議,惡狠狠瞪我一
,說你們男的就這麼
不住自己
半
嗎?
我很想說,我個單漢,幹嘛要
住自己
半
,我給
半
於自由有什麼不好。
這麼不要臉的話,我只能腹誹,我連拒絕的話都不敢說,別說這件事了。
我就不應該讓餘燦一起回家,餘姚聽說要她跟回去,她死活要和我再
一次再走。
我沒想到她會當著她面談這事,尷尬的要死,但還是尷尬早了。見我不願意,她又說每次都不同意,不是最後都很主動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