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城镇好防备,搜寻任何可疑人
的踪迹!如果等到明天我们都没有发现敌人,那我们就和敌人一样,也过桥到巴克斯境
去逛一逛!敌要战,那便战!”
“哈!荣耀即吾命!”
雷曼手的狮骑士们齐声
呼着。
……
图尔达要附近,一群黑衣人正在沉默的向西北方向行
,总数大概三百人。
‘好兄弟’拉蒙正在队伍当中。
他这支队没有名号,也不为人所知。
因为能见到这支队的,基本上都已经投胎转世了。
如今的辛加尔人大多都是拉蒙的‘好兄弟’,这支队已经两三年没有大举
动过了。
事实上这些黑衣人并不是军队,他们是给拉蒙打工的,是他在辛加尔那栋将酒店、赌场、拍卖场、酒馆、院等等集合为一
的大型娱乐城的员工。
当然,工作容并不算太固定,有时候要端茶送
,有时候要
肩捶背,有时候要提刀
人,有时候还要挖坑埋尸。
而给拉蒙打工之前,这些人还有另一个份――他们都曾是最底层的
隶。
就是辛加尔市场上像牲一样被买卖的那种。
要么是失去民权的罪人,要么是无人赎回的战俘,反正就是已经彻底没前途了的那种牲,也就是
孙孙都只能当
隶的‘贱民’。
不过,当他们被拉蒙买,然后成了拉蒙的‘好兄弟’之后,就谁也不会再把他们当成
隶了。
拉蒙给了他们新的工作和生活,并且允许他们结婚生,甚至还让他们的孩
接受教育――即便是死去的弟兄,妻儿也一样会得到这样的照顾。
――就凭这个,就足以让他们为拉蒙而死!
只要拉蒙活着,他们的妻和孩
就依然能得到正常平民的待遇,妻
不会沦落到辛加尔的小巷中
卖肉
,孩
也不至于去与野狗抢
。
大概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会,拉蒙虽然不是好人,但他至少是个好老板。
“拉蒙大人,弗鲁兹的车队就在前面的山谷里。”
一个黑衣骑兵到拉蒙边报告。
“很好……去告诉他,我来接他了……”
拉蒙挥了挥手,自己一个人跟着骑兵走山谷里。
而他后的黑衣人很自觉的分散开来,呈圆弧状围了过去。
没多久,弗鲁兹――就是之前那个络腮胡,看到了拉蒙。
“拉蒙阁!您怎么会在这里?难
是来迎接我的?啊哈哈……那可真是太荣幸了!”
弗鲁兹看起来很惊讶。
“哈,厚颜无耻的家伙,你搞到我需要的货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