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他们两个合伙开了一家昌业公司,但是这家公司法人是季昌林先生,而且是一人有限公司,意思就是厉亥先生并不是昌业公司的东。
之前,两人的关系可能比较好,公司在运营和财务制度上都不是太正规,不是厉亥先生签字还是季昌林先生签字,都可以从财务那里领钱。
现在,两人的关系因为一桩生意,可能还有我不知的原因变差了,季昌林先生找了一个律师把厉亥先生告了,罪名是伪造签名和非法侵占公司财产。”
“厉亥侵占什么了?不是两人合伙生意吗?”林光伟迷茫地问
。
“我看你也够呛,这还没听明白啊。”南易吐槽一句,说:“说是合伙生意,但是昌业公司是那个季昌林的,厉亥没份,这就是个坑。李律师,之前厉亥从财务那里拿钱,签的是谁的名字?”
“厉亥先生签的是季昌林先生的名字,构成了伪造签名。”
“屁,那个季昌林不默许,厉亥能提钱来?”林光伟不岔地说
。
“废话,默许,有可能还是和财务三个人私底
默许,这
用,到了法院人家不认。李律师,厉亥提的钱是不是都用在公司的业务用途?”
“我问过厉亥先生,很复杂,既有公司业务用途,也有招待用途、个人用途,还有……不能说的用途,有30几笔账说不清楚,其中至少有20笔可以被判定厉亥先生非法侵占,金额有753万之多,对他非常不利。”
南易略作思考,“李律师,你明天再去一趟看守所,问清楚厉亥和季昌林是因为什么事关系变差,如果是因为
份,问一
厉亥想要的份额;如果是因为某一桩生意,问清楚是什么生意,每一个牵涉其中的人,名字都要问清楚。”
“好的。”李书凡。
“如果是因为女人呢?”林光伟问。
“他去死。”南易啐了一
,又说
:“李律师,厉亥是光
吗?”
“还没有,人还在新兵笼,过几天才会剪发。”
“给他带包烟,再给他账上存100块钱,算了,钱别存了,让他吃苦
。”
[嫌疑人被送看守所,先会关
新兵笼(牢笼的笼),不用
活,等几天消息,可能事
不大就
去了(有的看守所人一
去就理光
,有的会等几天,奥秘就在这里);
也可能桉没转圜的余地,肯定会被送到检察院,嫌疑人就会被换到老兵笼,一边
活,一边等待上庭;
(不新兵还是老兵笼都有笼
,明面是
理笼里的嫌疑人
活,暗里还有维护笼里规则的职责,这是指定的,谁指定不知
^_^。
不雨的时候,嫌疑人每天有放风时间,会有一包差烟分着
,会
烟的一人一
,分剩
的都在笼
手里……不能往
说了,剩
的自行领悟,不方便多说,都懂的。)
等宣判,时间不长就在看守所服刑,时间长转去监狱。
嗯,看守所里有收费菜,还可能有午茶(馒
、包
),每个嫌疑人会有一个“账
”,只要里面有钱,理论上可以买收费菜、
午茶,但是得看笼
肯不肯,和笼
关系不好那惨了,
、啤酒、南瓜饼、
查监规,有的是办法炮制人。]